摘要
股东目标是高管薪酬契约的基础。随着以投资组合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共同大股东日益增多,现有以单个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薪酬契约理论已难以全面解释资本市场中高管薪酬倒挂现象。本文提出高管薪酬契约的“横向持股共谋理论”,即与以往基于单个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不同,共同大股东会基于其投资组合整体价值最大化目标与公司高管签订薪酬契约,以此产生两者的“共谋效应”。本文利用共同大股东投资组合上市公司数据对该理论进行了检验,研究发现,共同大股东的存在不会提升高管薪酬对其所在的单个企业业绩的敏感性,但提升了对共同大股东持股联结形成的投资组合整体业绩的敏感性,初步证实了“横向持股共谋理论”适用于中国资本市场,并发现负外部性机制和大股东权力制衡机制是共同大股东“共谋效应”的影响机理,委派董事是共同大股东“共谋效应”的作用路径。进一步检验表明,共同大股东与高管之间的“共谋效应”在市场势力较强的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保护程度较低的地区较为明显,且共同大股东显著提升了持股企业高管薪酬。本文不仅拓展了薪酬契约理论和共同大股东研究,也为投资者保护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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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