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伦理学作为以"经济—伦理"为研究对象的应用伦理学的分支学科,它应该具有"经济"(效率)与"伦理"(美德)两个学科目标;同时,分配正义作为"充分的"分配正义也应该是综合的分配正义,即是经济的分配正义(有利于经济效率)和社会的分配正义(有利于社会公平)两种正义的结合。研究认为,经济伦理学的双重目标与综合的分配正义,结合经济分配正义和社会分配正义两种分配正义的使命正好吻合,它可以通过一种立足于"历史原则"基础上的"动态的""伦理妥协"来实现综合的分配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