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环境规制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增长,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目前中国政府环境规制存在一些问题,政府环保职责划分不明确,偏重强制命令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完善政府环境规制,既需要加强环境法律体系建设,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又需要政府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强化自身环保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同时需要根据国情综合运用多种规制工具,使环境规制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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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