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主持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就变更工作岗位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劳动者不称职为由,单方停止履行其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脱岗进行学习,学习期间仅支付生活费。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河南读者王先生王先生:《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一般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