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低碳城镇化是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多领域、多主体跨界治理问题,各主体之间联系密切,并在互动中不断调整形塑彼此间的关系。四方主体在低碳协同治理中既是利益共同体也存在对抗关系,因立场与目的不同面临利益格局偏差、责权边界模糊和信息沟通闭塞等现实困境。本文在协同治理理论基础上,构建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参与、公民个人践行”的“四位一体”低碳协同治理体系,即要完善科学合理的低碳协同顶层设计,构建权责明确的低碳协同治理框架,搭建动态高效的低碳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开拓创新的低碳协同实践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