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首次将"公益诉讼"纳入法律的范围,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安全,加之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给公众造成不安和恐慌的同时,也不断蚕食了国家行政机关、政府的公信力和威严。为了保护公民利益,我国从立法和实践层面出发不断努力探索。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公益诉讼还存在很多的空白。文章通过对"公益诉讼"的深入剖析,论述构建完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希望对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