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根据其国家主权独立自主地行使征税权的权利,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传统国际税收管辖权规则下的联结因素判定、所得定性分类、独立交易原则的适用都提出了挑战。作为一种旨在发挥填补功能的补充指导性概念,“在价值创造地征税”仍具备经济关联原则之形,但具有极大的模糊性。“在价值创造地征税”面临着理论自洽性与征管可行性的双重缺失:作为一种征税权分配理论其逻辑无法自洽,围绕其展开的解释与实践也呈现出了混乱局面,不仅有害于税收中立性,还与BEPS行动计划初衷渐行渐远;另外,“在价值创造地征税”也经不起征管效率与征管公平的双重推敲。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