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面对进一步复杂化的法律系统,数字法学研究有必要引入实验方法。相较传统的实证法学研究方法,实验方法在挖掘数据规律、确定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等方面具有可复制性、可验证性等优势。数字法学实验通过打破学科壁垒、形成数字法治学术共同体,面向不同应用场景构建法学知识图谱,在此基础上展开仿真模拟实验以实现预测和验证目标。此外,在引入实验方法时,要注意数字实验可能造成的数据安全风险、伦理风险、形式主义风险和可靠性风险,使实验方法成为具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数字法学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