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是通过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近年来,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践中,部分地区的规模化流转出现溢价已经成为基本事实。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溢价虽然能够增加流转农户的收入,保障承包户的财产权利,但也会制约土地规模经营,不利于现代农业发展。从来源性质来看,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溢价可分为规模溢价、风险溢价和投资溢价。不同性质溢价的生成机理和应对思路不尽相同,应当加以区分对待。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价格的形成及其调控应以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保障农民的合理利益为原则。在政策导向上,应保护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的规模溢价,规范风险溢价,并重构投资溢价。

  • 单位
    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