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纪律“发条” 持续正风肃纪

作者:路洪昌
来源:共产党员(河北), 2019, (03): 45.
DOI:10.14061/j.cnki.cn13-1033/d.2019.03.016

摘要

<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行为制定了更加精确的"标尺",使新时代管党治党有了更加强大的"武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既要做贯彻《条例》的坚定践行者,更要拧紧纪律"发条",持续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标本兼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条例》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既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也体现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新要求;既要夯实治本基础,又要敢用治标利器。一是聚焦首责遏增量。构建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强化监督"重在平常、重在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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