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危险驾驶行为于2011年被我国《刑法》规定为一项犯罪行为。近年来,危险驾驶罪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罪名,但其在实践中却存在适应性困境,包括犯罪行为描述存在模糊、处罚范围过窄、刑罚适用不合理和醉驾型犯罪适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观察和梳理域外典型立法例,可以对解决我国的困境提供借鉴和参考,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为解决法律适用性困境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寻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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