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政办字〔2022〕12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 18号)(以下简称《意见》),巩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成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