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术标准是学位制度的核心部分,也是把控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要素。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高等教育领域的矛盾开始浮出水面,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对学位授予的学术标准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导致在实践中时常出现学位授予的司法纠纷。通过梳理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四个典型西方国家学位授予的学术标准,从学位制度历史演变、学位授予程序以及学位授予具体要求等各个方面,比较西方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学术标准,概括出西方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是以学位论文为核心、课程学分并重的学术标准模式。这种学位授予的学术标准模式为改进我国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制度,解决学位授予纠纷,从根本上提升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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