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作为拟态的公共空间,即第二社会的互联网,公众聚合就公共议题发表公共意见,形成极具规模的公意或众意。经过多年的互联网实践和观点辩争,政学两界在互联网的治理上渐成共识,即遵循法治原则,实行有限自由,在限制与自由之间依法确定权界。陈堂发所著的《网络公共性表达法治问题研究》(2017年12月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以网络公共表达的法治权界为研究主题,对一些同类话题研究成果中未予深入或细化讨论的予以阐述,体现出法治思维下的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