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正在经历着由静态法治向动态法治的转变,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也使得法律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必须依赖有效的执行性,但当下司法执行难的问题不仅影响我国司法体系的良性运作,也在实践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整体的社会氛围和广大公民的文化观念。最高人民法院将解决这一难题的重点放在了体制机制等领域,忽视了司法执行过程中参与人对于司法执行的观念。其观念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司法执行对个人的负面评价和难以抑制的脱控冲动使得其在社会范围内容易受到情绪和行为上的抵制,因此只有从法律国家、和谐社会、独立个人的角度着手厘清执行中的多元心理、规则意识和契约理念,才能有效回应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才能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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