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2月13日,广东南澳发生7 1/4级地震,这次灾害留下了很多地震遗址,经过90多年后,目前有保护意义的仍然有好几处,通过物探如果加以保护和开发,既有铭记历史的作用,也有开发地震旅游的意义,无疑将具有极大的社会效益,也为汕头市以后开展地震旅游开辟资源,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