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卫发〔2022〕13号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会发展局)、财政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卫生健康、财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相关协调机制,落实工作举措,把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认真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保障老年人切身权益。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4月5日起施行,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