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进行比较研究,是基于税务和海关两部门的职能以及这两项行政法规之间具有可比性。并按照两个法规的章节内容顺序进行逐项比较,找出各自的优缺点及其可以相互借鉴之处。其目的:一是促进现行行政法规的完善和改进;二是引导和促进建立税务与海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必将推进中央大部门改革的进程。所以,本文研究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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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海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