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自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但当前生活垃圾处理面临新问题,亟须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再完善。需坚定不移认真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全面坚持发展循环经济的各项原则和基本制度,尤其要为进一步实现减量化推出新举措,率先在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科学处置上取得新突破。要在完善循环经济法制的同时,强化《循环经济促进法》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衔接工作,为全面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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