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艾耶尔的情绪主义将伦理判断解释为某种情感或情绪的表达,因而是一种表达主义。表达主义的“表达-报告区分”是情绪主义与主观主义区分开来的重要依据。然而杰克森和佩迪特对表达主义的考察却暗示该区分蕴涵着两个谬误推理。这不仅直接导致“表达报告区分”失效,而且也为情绪主义转变为主观主义提供了空间。洛克的语言观则是促成这一转变的关键。在表达主义者的辩护均以失败告终之后,情绪主义终究难逃主观主义的宿命。
-
单位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