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能合约不可篡改与自动执行的特性,可以提高交易效率、保证交易安全,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诉讼程序与成本。智能合约缺乏灵活性的特点也会导致前期成本增加,执行过程机械以及无法应对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等弊端。从法律视角分析,智能合约非但没有阻碍意思自治,反而通过技术在虚拟机之上的验证使得其意思自治得到了最大化的保证。智能合约实现了技术信任,是对现有信用机制的补充与完善,同样需要将其置于法律的框架之内。智能合约在法律、金融乃至各个领域拥有广阔的应用前景,现行制度必须作出相应的调适。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