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施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日趋完善。读者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框架下虽得以保障,但仍存盲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虽将读者信息分为个人信息、借阅信息、其他可能涉及隐私的信息三类,然而并未对其内涵作出具体阐释。通过对读者个人信息进行类型化区分,明晰不同类型读者个人信息的基本内涵,在此基础上明确界定读者身份信息、借阅信息、隐私信息的法律属性,进而实现法律保护上的区别对待,对健全并完善读者个人信息保护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