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企混改已经在竞争性企业中广泛推行,自然垄断性国企尚且缺乏模范试点。根据国务院出台的《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东北三省份也应增加国有垄断企业混改试点,实现东北振兴。文章基于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以吉林长港燃气的混改为例,研究表明:燃气行业已进入微利时代,其垄断优势面临破除,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企业焕发活力;对标公司深圳燃气通过吸引战略合作者、整体上市、股权激励等途径完成混改,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目标公司长港燃气的混改势在必行,但应保持渐进式的长期进程,可以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激励机制和产业链的角度逐步推进。文章结合燃气行业现状,为燃气企业推进混改提供了决策参考。

  • 单位
    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