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建房[2020]24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开发建设和销售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提升住房品质,维护建设、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