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部分地方先行尝试的河长制予以认可并使之在全国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标志着我国"河长制"的建立得到了法律的明确规定。"河长制"以加强水污染防治为主要任务之一,在内河水体遭受油污染损害之时对水污染的治理及生态环境的修复将起到正面作用。本文通过对河长制制度设计及运行现状的分析,进而研讨河长制在内河油污事件中所起的作用,并提出完善该制度的简要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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