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经济社会带来了严重损失,凸显出我国建立重大传染病巨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构建该制度存在较大困难:一是重大传染病巨灾风险难以被商业保险公司单独集中承保和分散,且风险发生频率低、标的损失大、持续时间长;二是由于风险的地域差异性很大、各地财政兜底能力不同、政府只宜有限参与、风险具有渐进性和隐蔽性等因素,政府部门在防控重大传染病风险时面临较大的现实困难。国际经验表明,构建重大传染病巨灾保险制度的重点在于:承保前需提高重大传染病巨灾风险的可保性,承保后需有效扩充资金池,增强保险公司在极端条件下的抗风险能力。构建我国重大传染病巨灾保险制度,可考虑在政府主导下采用强制或半强制方式建立保险基金,鼓励保险资金投向传染病防控的损前、损后目标,同时强化重大传染病巨灾保险的宣传引导,为其提供财政支持;推动保险公司建立重大传染病巨灾风险共保体,利用资本市场进行风险分散,增强抵御极端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