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也是预算法的明文规定。通过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准确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有利于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信息支持,为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政府财务管理水平发挥重要牵引作用,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提供技术手段,也有利于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效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