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科技创新基础的原创性科技成果转化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引导。税收优惠是其中较为普遍与重要的手段,精准化的税收优惠有助于减少国家资源浪费、促进市场主体自主创新。但现行税收优惠措施在宏观层面存在适用范围不全,在微观层面存在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商品化阶段精准性不足等问题。为此,应当通过扩大技术研发阶段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鼓励建立中试熟化阶段资源合作共享机制、拓宽商业化生产阶段增值税留抵税款适用范围,以提高税收优惠的精准性,促进国家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与各方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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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