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权思想是洛克宪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洛克笔下的司法权属于"执行权"的一部分,但与"执行权"中的"行政权"不同,它独立于国王,由法官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洛克的经验主义认识论、英国悠久的法治传统,特别是极具特色的"行政司法化"特色以及普通法的实用主义特征等决定了洛克司法权思想具有"独立但不分离"的特点。洛克的司法权思想符合英国的法治文化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