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行政分割体制与水资源的区域流动性使得流域水污染治理效率低下,流域协同治理是跨越地方行政分割体制,实现流域水污染高效治理的必然选择。因此,本文依据公共物品治理理论体系,将理论具化为宏观划分五原则和微观合作三主体,并设计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的最优分区方案。在此基础上,利用2010—2018年各省水污染治理强度数据,分析各协同区域水污染协同治理的演变趋势和内在原因,并进一步探究了水污染协同治理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为针对性解决现今流域综合治理不力问题,中国应设立7个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区;各协同治理区的协同程度差异较大,随时间推移,其差异程度呈扩大趋势;政府间合作、R&D投入会促进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产业结构差异则会阻碍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而环保组织机构的设立、FDI差异以及人力资本差异对协同治理没有显著影响。研究结论为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提升中国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水平、落实“十四五”规划相关内容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与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