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民航招飞现行眼科标准中, 散瞳前电脑验光屈光度预测散瞳后检影验光屈光度的准确性, 评价现行招飞标准中"超出标准0.75 D及以上"为评定界限的合理性, 并为调整招飞屈光度标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取整群抽样法选取2017年至2021年参加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四川地区招飞体检的学生, 包括高中生及大学生改飞行驾驶的学生;收集其散瞳前电脑验光及散瞳后检影验光的屈光度值, 以散瞳前电脑验光屈光度为自变量拟合回归模型, 用于预测散瞳后检影验光的屈光度值。结果共纳入参加招飞体检学生2 567名, 均为男性, 平均年龄为(18.20±1.47)岁。散瞳前电脑验光屈光度与散瞳后检影验光屈光度存在高度相关(rs=0.856, P<0.001)。依据回归模型计算散瞳后检影验光屈光度预测区间, 散瞳前电脑验光屈光度可解释散瞳后检影验光屈光度变异程度的80.5%。散瞳前电脑验光屈光度为[-7.000, +1.500]D时, 该模型预测准确率≥83.3%, 拟合效果较好。当散瞳前电脑验光屈光度高于-6.125 D时, 95%预测区间值均高于-4.500 D, 即超出招飞标准。结论对于近视学生, 散瞳前电脑验光屈光度超出-6.125 D者, 散瞳后检影验光屈光度预测值均超出现行招飞标准, 建议将标准中对应条目修改为"超出标准1.750 D及以上者, 可终止受检者进行其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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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大学;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