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长兴县是浙江省48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曾先后获得原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和"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称号。近年来,该县立足于源头防范、全域防范和群众防范三个关键点,纵深推进工程防、技术防、群众防,2017年完成治理1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提前两年完成"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在全省率先启动不稳定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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