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摆脱"东北困境"是中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历史转型过程中的一个考验。内向型经济结构的历史惯性、计划经济体制的严重残留、地方行政机构的缺位错位,是"东北困境"的症结所在。以政府法治论为行政法治实践抓手,从立法层面的治理限权、行政问责层面的治理改良、善治取向层面的治理多元、平权层面的治理职能等维度推进,有助于走出"东北困境"。从政府法治论来讲,应提高民众对行政参与的响应性,加强对平权政府建设的监管,提高对政府民生问题的关注和政府对民众意见的接纳性。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政府职能与法治政府的科学论断为指导,东北振兴应当明确政府角色定位,调整政府行为方式,并加快修复东北地区传统治理模式中的政府中心主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