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事裁判文书承载着当事人慰藉情感、守护幸福的内心期待和众多家庭团圆和睦的社会期许,是审判工作融入和推动社会治理的妥适载体。家事审判改革推进以来,各地法院在裁判文书制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仍然处于进退维谷的境地,根本原因在于对其法律功能和社会功能缺乏清晰的理解和区分。在社会治理大环境下,家事裁判文书改革,应当体现普遍正义诉求,兼顾个案具体情形,尽最大努力凝聚和发展价值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