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今,我国“托幼一体化”的提出,是在比较多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托幼服务治理体系及托育模式的基础上,镜鉴托幼整合模式的先行者瑞典、芬兰、挪威、冰岛和教育水平较高的新西兰等国家“托幼一体/保教合一模式”之后,根据已有研究和实践经验作出的选择,试图建立起符合国情的托幼整合模式,能够将0~6岁婴幼儿的教育与保育相互衔接,通过统整托幼资源,进而实现婴儿与幼儿教育的有效融合,但试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