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世纪美国解决城市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国家政策,公共住房的建设与发展始终曲折艰难。剖析美国《1937年住房法》、《1949年住房法》与《1974年住房法》三部公共住房基本法规,可以发现,美国公共住房政策实施阶段的困境实际源自立法上的不断妥协。妥协的立法长期制约着公共住房政策,致使该政策在美国始终惠及面不大,应急特色明显,社会评价毁誉参半。这从深层次上反映出公共住房政策与美国对个人主义的崇尚、对市场优势的推崇、对地方自治的维护等传统政治文化之间存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