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医用空气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用于医疗用途的空气,包括医疗空气、器械空气、医用合成空气、牙科空气等[1]。医用空气系统主要用于医院ICU、手术室等生命支持区域,被称为医疗卫生机构的“生命支持系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6月18日颁布的《关于白细胞回升系统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6﹞268号)[2],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于医用气体导管系统的医用空气压缩机,由气罐、连接装置和电控箱组成,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57号批准发布的GB 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1]规定,应对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医用气体系统进行独立验收。本文详细分析了医用空气系统的组成,总结归纳了医用空气系统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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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