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只是一种以概念群样式提出的价值共识,而且其表述次序之中呈现出某种特定的价值图景。这一图景中的价值秩序具体体现为:在国家层面依循历史的逻辑,呈现出国家作为一种实体性存在的生存需求演进层次;在社会层面依循演绎的逻辑,呈现出社会成员作为一种精神性存在的自我实现的展开环节;在公民个人层面依循交往的逻辑,呈现出公民个人作为一种社会性存在的交往生活圈层。三者分别呈现出从物质到精神、从目的到手段、从特殊到一般的价值秩序,从而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价值冲突这一理论难题的初步因应,部分消解了将其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疑难和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