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任职和免职的十五种法定形式

作者:武春; 武香君
来源:人大研究, 2018, (08): 44-47.
DOI:10.13755/j.cnki.rdyj.2018.08.011

摘要

<正>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和人事任免,经常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如把罢免和免职混为一谈,把任命和决定任命看成一回事,这显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据笔者统计,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和人事任免共有十五种法定形式。其中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十三种法定形式,也即:选举、补选、决定代理、决定任免、任免、推选代理、通过人选、批准任命、罢免、接受辞职、决定撤销、相应撤销、相应终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独有决定人选、补充任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