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平台化媒体的崛起,传统的版权保护技术与法律难以适应互联网内容传播的现实需要,创作者、版权方及网络平台之间版权纠纷不断。在缺乏正式版权合同规制的现实背景下,用户协议中的版权协议成为内容流通过程中各方权责划分的重要依据。我国网络平台的用户协议,是否有效平衡了双方版权的权利与责任?研究发现,用户协议中的版权协议规避了网络平台的版权侵权风险,但忽视了对创作者利益的保护,不利于我国互联网内容产业的良性发展。在我国新修改的《著作权法》正式实施的背景下,网络平台、创作者及用户之间权责的再平衡问题,值得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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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河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