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合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经验,江西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建设格局。针对不同行政级别区域,结合自然条件和经济特点,提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侧重点和相关措施,为江西省不同层级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指导,也为全国其他地区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