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软法"的概念肇始于西方,并日益被国内外社会科学界所重视。软法是伴随着公共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法研究领域,是对公共领域存在的虽不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但现实中仍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类行为规则,是对一类不同于传统意义法的特殊法现象的解释。其打破了长期以来传统国家控制法范式的主导地位,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方法和范式,愈来愈受到行政法学界的关注与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