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实施。这一标准明确了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等。《标准》适用范围包括沿黄的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三门峡市及济源示范区行政区域内黄河干流、支流、湖泊、水库的集水区域。新建排污单位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现有排污单位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