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区是"一带一路"倡议制度化和法治化的主要方式,也是我国提出新议题国际经济规则的主要实践平台。作为边境后经贸议题,"一带一路"国际竞争规则对于协调区域竞争法差异,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自由贸易协定的竞争规则呈现出从分散竞争条款、单一竞争条款向实体竞争专章三个阶段发展的演进路径。竞争议题覆盖比例少,未形成中国范式是"一带一路"竞争议题的主要问题。竞争规则演进动力在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动,并受制于缔约双方的制度供给能力。结合"一带一路"的区域一体化进程,我国应倡导多元化和合作优先的"一带一路"国际竞争规则,侧重于完善竞争执法合作程序条款,形成中国范式的"一带一路"国际竞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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