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多元协同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首先阐述了幼鱼资源保护的意义,认为幼鱼资源保护是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前提、恢复海洋生物种群资源的重要保障、渔场修复的关键一环。并分析了幼鱼资源保护与多元协同治理的关联性,认为二者的关联性主要体现在幼鱼资源保护主体的多样性、保护方式的协商性、多元主体的利益相关性。文章从多元协同治理理论的角度出发,认为目前我国幼鱼资源保护的现状为:一是幼鱼资源保护的主体目标不协同;二是幼鱼资源保护过程缺乏协作性;三是幼鱼资源保护的政策不协同。并根据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一是树立主体观念认同感;二是推动幼鱼资源保护主体权责一致;三是完善政策不协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