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广东城市社区治理机制创新的实践形式主要包括参与吸纳型、社区服务改善型、技术创新型、主体构建型等,可谓成效显著,但同时,广东城市社区治理的机制运行也存在着社区治理主体结构不合理、整体协作能力不足,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结构不合理、权责不匹配,社会资本的调动和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加强社会资本的构建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特殊性社会资本的治理功能;以实体性公共空间和网络型公共空间为抓手,促进公共空间的型塑和激活;通过社区发展公司等的构建,加强社区治理主体力量的进一步培育,是促进广东城市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的可能路径。

  • 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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