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府办[2018]3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自贸办反映.2018年8月14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13号)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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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