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食管癌首次治疗后锁骨上淋巴结转移挽救性放疗的价值。方法收集2006—2012年符合入组条件的117例患者,应用3DRT方式,1.82.0 Gy/次,5次/周。Kaplan-Meier法计算生存率并Logrank法检验,Cox模型多因素分析。结果随访率100%。锁骨上淋巴结转移后的1、3年OS率分别为38.5%、14.1%。挽救放疗或放化疗(100例)与未挽救治疗(17例)的1、3年OS率分别为42%、17%与18%、0%(P=0.008);放化疗(32例)的1、3年OS率分别为59%、36%,高于单纯放疗(68例,34%、11%)和未挽救者(17例,18%、0%)(P=0.002);未合并内脏转移(80例)和合并内脏转移(37例)患者1、3年OS率分别为44%、22%和27%、0%(P=0.002);锁骨上挽救放疗剂量<60 Gy(25例)和≥60 Gy(75例)的1、3年OS率分别为25%、8%%和75%、24%(P=0.000)。Cox模型多因素生存分析显示锁骨上挽救放疗剂量≥60 Gy、合并纵隔失败、合并内脏转移、挽救方式为影响锁骨上淋巴结转移后生存因素(P=0.001、0.015、0.009、0.025)。结论食管癌锁骨上淋巴结转移挽救性放疗可使患者生存获益,单纯锁骨上淋巴结转移患者建议积极行挽救性放疗或放化疗,挽救性放疗剂量≥60 Gy者可延长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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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