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案件行刑衔接的困境与对策

作者:徐平; 王洋奕
来源: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52(03): 105-144.
DOI:10.16154/j.cnki.cn22-1025/c.2019.03.014

摘要

我国环境案件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上存在若干困惑,环境刑法具有行政从属性,其罪名设置与行政法难以对应;部分罪名行刑衔接点不科学,立案标准存在"过高"或"过低"的现象,易出现罪刑不适应问题;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处罚方式不协调,在财产罚和资格罚方面有所欠缺,难以衔接。由于环境案件的特殊性以及环境法益的重要性,要通过细化环境刑法的罪名设置,以保证与行政法相对应;要完善立案标准,保证其罪刑相适应;要完善环境刑法的处罚方式,确保罚款与罚金的衔接并增设资格罚,增强刑法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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