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逐步重视向学前教育投入公共经费,为需要帮助的幼儿及其父母提供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等综合性服务。在0~3岁婴幼儿养育费用方面,已建立起相对完整的援助体系。在援助主体方面,联邦政府统筹领导、州政府主动作为、社会组织协调配合;在援助形式方面,有现金援助、税收抵免、代金券或食品券援助、保育基金和补贴援助;在援助对象方面,除了经济贫困的普通家庭以外,一些特殊群体,如企业员工子女、在读大学生子女、领养家庭子女、残疾儿童与军人子女均有专项的援助计划。其援助体系呈现出主体多样、覆盖全面、形式灵活的特点。
-
单位教育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